中臺科技大學場地租借

校外機關團體舉辦正當活動,立意純正並有利本校校譽宣導者,在不妨害本校正常作息前提下,得申請借用本校場地。

借用手續:

校外機關團體借用本校校舍、場地,應於借用日期前二個月內,以正式公文向本校提出申請,由總務處事務營繕組承辦,並知會相關單位,經校長核可後,填寫「校外機關團體借用場地申請表」,始得借用。授課期間因教學需要,得暫停校外單位借用。

中台科技大學-場地租借價格表

注意事項:

  1. 場地借用收費標準以4小時為一時段(含場地佈置、預演或綵排等),借用時段:上午08時至12時,下午13時至17時,夜間17時至19時為原則,不滿一個時段以一個時段計費(每時段有30分鐘緩衝時間)。
  2. 本校行政、教學單位主辦之活動,原則上免費使用。
  3. 本校與校外單位合辦之活動,奉校長核可後以八折收費。公益社團及校友會活動,奉校長核可後以五折收費,但保證金全額繳交。
  4. 活動結束,由場地管理人員檢查場地完整確認後,借用單位至出納組領回保證金,如遇假日或夜間則於上班時間退還。
  5. 校外單位借用場地需支付本校支援活動之每位工作人員工作費半天 800元,全天 1,500元。
  6. 每場次免費提供長桌2張、海報板2座、椅子4張供借用單位使用,若須追加,應依照收費標準收費。
  7. 場地佈置、交通人員指揮等其他必要工作,應由借用單位負責處理。